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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优先保障结构稳定家庭,摇号名单和结果公开(3)

2017-10-20 09:15:42      参与评论()人

《办法》同时规定,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和结果应由公证机关依法全程公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监督,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使用示范合同,规范三方权责

共有产权住房将使用依据《办法》修订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该合同对开发单位、购房人和政府份额代持机构等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同时,合同附件中增加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协议》,由购房人与代持机构签订,就房屋转让、购买其他住房、房屋出租、合理使用、相关费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如果购房人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代持机构将按管理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今后,共有产权住房的审核分配工作将按照《办法》要求,秉承公正、高效、精准、便民原则,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加快审核分配进程,确保程序公正公开,切实解决百姓安居问题,为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和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原标题:共有产权政策系列解读之审核分配篇: 公开透明,精准分配,确保公平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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