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北京:共有产权房优先保障结构稳定家庭,摇号名单和结果公开

2017-10-20 09:15:42      参与评论()人

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本期我们从审核分配角度来一起解读一下《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不断在保障房审核分配环节进行方式创新,及时出台有力举措,简化保障房申请流程,不断扩大保障范围。

--简化审核流程,变数据手工核对,为各部门联网数据比对,减少线下纸质材料流转,增加线上信息交换,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做到便民、准确、高效,提高政府效能。

--创新分配方式,采取公开摇号、先到先得、集体租赁和新职工专项配租等多种方式,做到初次分配注重公平、困难优先,再次分配注重效率、物尽其用。同时,加大对重残、大病、高龄等特困家庭精准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发挥好住房保障兜底作用。今年4月起,又从公租房、自住房项目中专门切出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面向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分配,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现有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体现出“从严、精准、便民、公开、规范”等5大特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从严申购条件,回归自住属性

《办法》规定,申购家庭必须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办法》同时规定,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和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申购条件进一步从严,就是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要优先解决无房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和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的家庭。积极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逐渐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的良性住房理念,让住房切实回归自住属性。

实施精准分配,促进职住平衡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新北京人)。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