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中信国安旗下基金起诉乐视影业:作为股东要求查账被拒

2017-10-11 09:18:3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0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挂出了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方北京思伟合伙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出三条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乐视影业提供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本案起诉之日止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和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查阅;

2.判令被告提供2015年6月11日起至本案起诉之日止所有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复制;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披露,乐视影业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金83679.2444万元人民币,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6月11日通过认缴被告2亿元增资款而成为股东,现拥有2.8674%的股权。

原告方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陈列的事实和理由为:“乐视影业的控股股东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控制着被告的实际经营权。长期以来,被告乐视影业始终向原告隐瞒重要经营事项,当前被告资产危机重重,众多新闻媒体曝光:被告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违规经营,置股东利益面临巨大商业风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严重侵害了原告等全体股东利益。”

原告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称,“迫切希望了解被告乐视影业2015年6月11日以来的经营情况,曾于2017年6月9日向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昭及CFO吉晓庆、融资经理陈慧源分别寄送函件,要求被告提供2015年6月11日以来的会计账簿、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复制。而被告拒不回应,亦不允许查阅,时至今日已超过《公司法》第33条规定的15日期限。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无从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的运营,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故诉至法院。”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股东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国安(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为国资背景。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