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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租赁新政落地(2)

2017-09-15 17:44:02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上海市将逐步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重购轻租”的结构性问题,让住房更好地回归居住属性,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情绪,推动房价与租金趋稳,不断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上述人士表示,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归集管理部门、市场主体、租赁住房项目等各类信息,实现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存量改建、房源供应、网签备案等基础数据的全覆盖,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和租金监测,进一步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上海新政的发布,意味着一线城市住房租赁新政已全部落地。而在租赁市场的大力推进下,据不完全统计,未来5年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将提供超过200万套租赁住房。

    具体来看,北京方面,今后五年北京将按照建设150万套住房的要求,推进其中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和50万套租赁住房的落地。上海市近日发布的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市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占比约为31%,推出租赁住房共计70万套。深圳方面,不仅要求企业建设过程中进行配建不低于20%的自持租赁住房,并将收储100万套城中村房统一租赁。广州方面,未来5年广州将推出825万平方米租赁住房用地,预计可供应租赁住房15万套。

    7月17日,广州率先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首次提出“租购同权”。指出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其中,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等三类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等。

    8月17日,北京发布租赁新政指出,北京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非京籍方面,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