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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尤需把风险看住(2)

2017-09-15 10:35:41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资金用途待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正因为“补充者”这一定位,消费金融公司所服务的客户往往是商业银行不愿或不能授信的客户,其偿债能力相对较弱,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做好风险防控成为消费金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日前,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因违规经营受到北京银监局高达90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公司的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的业务等。

与此同时,监管层对于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这一现象也开展了严查。9月5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

“近期,北京地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增长有所加快,但据市场情况反映,个别机构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了房地产市场,资金没有用于日常消费而是用于购房,这类行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要求。”北京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据多位市场人士反映,消费贷款还存在违规进入股市等问题。“虽然各家机构都从政策上对上述行为明令禁止,也提出了相关防控措施,如要求借款人的借款账号不能关联证券交易账户等,但仍有借款人分批、分量将钱辗转几个账号,最终投入股市。”一位业内人士说。

为此,《通知》要求辖内各机构对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具有以下特征的资金流向:一是以房地产作抵押的个人消费贷款(即“房抵贷”);二是同一借款人或不同借款人的多笔贷款受托支付对象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三是借款人或其配偶短时间内办理两笔及以上个人非住房类贷款;四是借款用途为购买大额商品、奢侈品、高档商品或高档服务的贷款;五是贷款发放后短期内回流至借款人或其配偶账户的贷款;六是收入证明金额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贷款。

大数据风控之辩

除了资金用途待规范,消费金融公司自身的信用风险防控能力也备受关注。其中,“大数据”风控热度颇高,但也争议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