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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实施条例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2)

2017-09-14 09:29:40      参与评论()人

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了科学的税收制度,如何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在保证应征尽征的同时,方便纳税人缴税,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环保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完全没有经验可借鉴,所以对税务部门来说还是不小的挑战,工作量也会很大。”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由于环境保护税是以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所以排放量需要由环保部门来进行专业测定,税务部门需要根据环保部门的专业监测数据,分析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是否准确。”业内专家指出,环境保护税能否真正落地,部门配合至关重要。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环保税是特殊税种,最大的挑战在于征管,污染物排放测量有复杂测定技术和整套标准,税务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就技术依据、税基确定等进行沟通、需要技术协调,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测定。

他还表示,环境保护税的收入规模并不大,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

(原文题为《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