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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对房产中介等行业逐步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

2017-09-13 18:39:53      参与评论()人

《意见》指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

《意见》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三反”监管工作。研究设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战略形成机制。建立国家层面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成立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定期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优化打击犯罪合作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健全监管合作机制。依法使用政务数据,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研究完善监管资源保障机制。

《意见》提出,推动研究完善相关刑事立法,修改惩治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犯罪相关规定。明确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怖融资相关决议的程序。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政策配套,健全风险防控制度。

《意见》还指出,建立健全防控风险为本的监管机制,引导反洗钱义务机构有效化解风险。强化法人监管措施,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健全监测分析体系,提升监测分析水平。鼓励创新和坚守底线并重,妥善应对伴随新业务和新业态出现的风险。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预防打击跨境金融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培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另外,有效整合稽查资源,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建立打击关税违法犯罪活动合作机制。加大反洗钱调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机制。

【意见全文(有删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

国办函〔2017〕84号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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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