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云南:公共服务领域推进PPP模式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2017-09-12 09:18:18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 9月11日(记者 刘一乐)近日,为推动更多项目采用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云南省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PPP工作,明确做了11项举措。

开展两个“强制”试点 推广PPP模式力度

《通知》指出,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操作相对成熟、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的公共服务领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探索以县级为单位,对新建项目“强制”运用PPP模式,将分散的同类项目或关联项目组合打包,整合新建项目和已建成的存量项目、非营利项目和营利项目,采取整体采购、整体签约、整体设计、分期实施的方式,提高项目盈利能力。

各级政府征收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以及各部门的涉农环境治理资金,可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对已在云南省内投资运营城市、村镇污水垃圾处理的社会资本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对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按照“成熟一类、推进一类,边试点、边规范,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确保推进PPP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对于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国有,轻民营”的问题,《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引导从“补建设”到“补运营”的转变,带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转变。要加大对采用PPP模式的县、市、区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开展两个“强制”的PPP项目,为项目规范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政府按照合同履约,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政策内容,并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