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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前淘汰原国Ⅰ国Ⅱ轻型汽油车最高可获8000元补贴

2017-09-12 09:17:25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天津9月11日电,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天津市多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通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淘汰高排放轻型汽油车车主最高可获得8000元补贴。

一汽车解体场的报废车辆待分解。视觉中国 资料图

根据通告,2008年7月1日(不含)前在天津市注册登记并符合环保部门公布的车型范围内的汽油车(指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型、微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后的可享受补贴。根据注册登记日期不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最高可获4500元补贴,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最高可获8000元补贴。

同时,通告还规定了补贴受理和复核时间,其中补贴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补贴复核时间截至2018年5月31日17时止。

(原题:天津:提前淘汰国Ⅰ国Ⅱ车最高可获8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