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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谈耕地轮作休耕对农民收入影响:考虑创新补助方式

2017-09-08 14:30:07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9月8日电 农业部种植业司曾衍德司长今日表示,要让农民愿意开展轮作休耕,必须保证其收益不减少。国家对开展轮作休耕试点要给与必要的现金和粮食补助,今年将增加资金规模,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考虑创新补助方式等。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展情况。有记者提问,以耕地为主的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对农民收入是否会有影响?农业部有哪些措施保障农民收益不会降低?  曾衍德对此做出解答,他表示,这个问题是我们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中把住的一个关键点。休耕会减少种植收益,轮作的个别品种也可能会导致农民收益减少。要让农民愿意开展轮作休耕,必须保证其收益不减少。去年中央在审议通过的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国家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要给与必要的现金和粮食补助,但是我们这两年试验实施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因为粮食的价格不好算,都是现金。  曾衍德指出,今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整合部分项目资金,支持各地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增加资金规模,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了25.6亿元的资金,比去年增加了11.24亿元,其中我们轮作是15个亿,休耕是10.6个亿。重点用于对承担轮作休耕任务农户原有的种植作物收益,还包括土地管护投入给予适当补助。  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在实施方案中,在轮作上每亩补助150元,在休耕方面,对于说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在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一季休耕每亩补助500元,在湖南重金属污染区休耕两季每亩补助800元。这个标准基本与原有种植收益基本相当,农民还是接受的。  考虑创新补助方式。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分配到省,由省里统筹安排分配到县,由县组织实施落实到乡镇。同时允许地方在平均补助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建立对农户实施轮作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以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实行保基本、重实效的补助发放制度。  曾衍德还表示,农业部鼓励各地结合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与农业示范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国家级扶贫县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整合项目,集约资金,提高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政策实施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