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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实施“两票制”后药费直降 一个月可少掏数千元

2017-09-08 14:28:4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一盒药直降几百元 一个月少掏数千元

  各地实施“两票制”后药费直降

  9月1日,站在辽宁省肿瘤医院骨癌科病房的走廊里,仔细看刚刚打印的缴费单,孙先生忽然发现,儿子小运(化名)的药费变少了:原来每支890多块钱的一种注射用抗癌药,变成了810多块钱。“这个药孩子一个疗程就要用8支,而且还是自费项目,降价就是减负的福音啊!”孙先生一边向记者展示缴费单,一边感慨地说。

  资料图:医护人员为患者插上医疗仪器。徐志雄 摄

  目前,药品采购“两票制”正在各地加快落地。“中间环节少了,既能避免以往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过多导致的层层加价,也让监管更有效了。”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两票制”将使药品流通领域更加规范有序。

  药费直降是“两票制”重要成效

  两票制即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销购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销购发票。国家有关部门推出“两票制”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两票制”压缩目前药品流通环节普遍存在的多级经销体系,避免因流通环节层层加价而导致药价虚高。

  据统计,截至2017年8月,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在《两票制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争取于2018年在全国范围推行“两票制”的目标,近期内“两票制”会在更多省市铺开,不少药企也根据新政策开始对其经销体系进行调整。同时,“两票制”除了适用于药企外,在部分省份也已明确同样适用于生产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企业。

  9月1日起,辽宁公立医疗机构(含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正式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目前,执行“两票制”已成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不按规定执行要求和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将被取消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的资格,并列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