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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叠加效应”明显(2)

2017-09-07 10:31:35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与东盟国家还拓展了人民币回流机制,跨境人民币贷款成功落地。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同意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截至2017年6月末,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已有14家企业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国家境外银行融入资金,贷款签约项目22个,合同金额59亿元,提款金额57亿元。综合融资成本比境内同期基准利率约低1个百分点,主要投向港口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等符合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导向的领域,融资额在全国13个试点区域中位居前列。

    自治区金融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还扩大了东盟国家金融机构纳入RQFII试点范围。2015年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扩大新加坡RQFII额度至1000亿元;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授予马来西亚国家银行500亿元RQFII额度;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授予泰国500亿元RQFII额度。

    除了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双方还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的金融交流合作。广西于2015年9月正式将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纳入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联合工作委员会广西方成员,首次组织广西金融访问团于2016年6月赴老挝、柬埔寨、越南三国访问,拜会了三国央行、证券交易所和主要金融机构,被三国金融机构称为“破冰之旅”,初步建立广西金融管理部门与三国央行的常态化联系形式。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与东盟国家多层次金融交流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与东盟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适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应用力度,推动人民币逐步成为东盟国家的主要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和储备货币,打造人民币区域性国际化的先行先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