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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开公司缺钱,套取国家30万专项科研经费获刑

2017-09-06 14:49:5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博导立项获科研经费

案发前,徐某是山东大学药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一位受人尊敬的教授如何步入贪腐的泥潭?这要从一个课题立项说起。

2009年,徐某负责申请了以胺肽N为靶点的抗癌候选药物24F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这个项目是国家科技部生物技术中心主导的“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课题,也是“十一五”重大专项,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

2010年,科研经费拨付到位,总计150万元左右。作为课题负责人,徐某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完成课题任务的实施以及经费的具体使用。然而,就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次偶然的学术会议改变了徐某的人生轨迹。

注册成立公司正好缺钱

2009年12月,潍坊市医药局邀请徐某去潍坊市参加生物医药科技发展的一个会议,会后他参观了潍坊高新生物园区的一个新药研发平台,园区给徐某留下良好印象。为了帮助推动平台的有效利用,2010年六七月,在他的组织下,中国生物医药发展论坛在园区举行,借此也对生物园侧面进行了宣传。

论坛举办期间,为了与徐某进一步拉近合作关系,潍坊市高新生物园区的主任武某主动发出邀请,提出希望徐某能来他们这里开个公司,用徐某的影响力吸引一些专家、企业来发展这个平台。徐某听着有些心动,表示可以考虑一下。

想到工作这么多年还没有属于自己的生物实验室,又即将退休,有些实验项目退休后还想继续做,2010年10月,徐某向武某提出,可以在他们生物园区成立一个公司。但是武某说,如果合伙出资的话,企业性质就是股份制,徐某对于公司的事情可能主导不了。

再三考虑之后,徐某觉得公司还是得自己说了算。于是他准备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名字叫潍坊博创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下称博创研究院)。按照规定,成立个人的民办企业需要注册资金。可这笔钱从哪里来呢?徐某想到了自己即将结项的项目还有很多科研经费用不完。

一纸“假合同”成功套取经费

按照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严禁使用重大专项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国家拨款属于专款专用,不准移做他用,每项支出有严格的规定,并且结余款项都要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