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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营管部:逐日监控现存ICO交易平台账户,防止卷款跑路

2017-09-05 18:17: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9月4日下午3时,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将ICO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同时表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是指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发行代币,向投资人募集虚拟货币(一般为比特币、以太坊)的融资活动。

同样在9月4日,央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向辖内银行和支付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落实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一位接近北京营管部的知情人士称,上述对代币发行融资加强支付结算的通知,是为了配合互联网金融整治对代币发行融资的清理整顿。

“现在整顿才刚刚开始,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上报数据的工作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要等到整顿结束。”上述知情人士称

按照《公告》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具体来说,七部门在公告中称,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而在北京营管部的上述通知中,则进行了具体规范。

其中,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应立即停止直接或间接为现有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支付清算服务。

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99号(下称99号文)中列明的共计60家ICO平台,北京营管部在通知中要求,对在名单上的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的个人账户进行甄别,限制大额或高频资金出入交易,符合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应立即采取适当限制性措施,防止出现资金风险,并及时向北京市整治办和人行营管部报告。

此外,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新开立账户,并对现存账户资金进行逐日监控,并在每日上午九点前将前一日账户余额和账户交易信息上报至北京营管部。

针对涉嫌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类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相关机构也应该向北京市整治办和人行营管部进行报告,并对账户资金进行监控。如发现大额或高频出入金情况,应立即向北京市整治办和人行营业管理部报告,同时对相关账户立即采取强制性措施,防止卷款跑路。

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的非柜面支付结算服务也将被暂停,支付机构对现有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的支付账户则只能向在京同名银行账户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