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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租赁新政密集下发 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租赁时代(2)

2017-08-31 09:52:4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张大伟说,从政策内容看,主要是加减法政策。其中,加法是增加供应,例如北京、上海等多地直接推出70年产权租赁用地。减法,则是减少选择租赁居住的阻力,例如租购同权政策。

增供给增加集体建设用地

在九部委发文在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后仅一个月,近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具体来看,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城市应当梳理项目报批(包括预审、立项、规划、占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同时,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此外,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不得以租代售,承租者也不得转租。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该政策一方面增加住宅用地来源和租赁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则是扩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居住和产业发展功能,对盘活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周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改善城郊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还拓宽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农民获得长远稳定收益。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虽然我国提出“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但属于存量调整,有出现租赁市场供应增加而销售市场供应减少的可能性,反而可能成为推高房价的因素。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则是规模可观的增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