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定价成本监审

2017-08-30 18:12:4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017年3月底,13家管道运输企业上报了相关数据,合计上报2016年管输成本288亿元,经监审,核定成本总额242亿元,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46亿元,核减比例16%。主要是剔除了与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不相关、不合理的资产和成本费用,具体包括因剔除无关和评估增值部分资产并按规定年限提取折旧而降低了折旧费;核减无关、超编以及超支的人员薪酬等。

目前中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4.5万公里左右,2016年输送天然气1950亿立方米左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这13家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成本监审信息表中发现,除了中石油西南管道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有核增外,其他12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均为相应核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核定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此次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答: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重要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价格应由政府进行监管。此次管道运输价格是在国家首次对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核定的,标志着科学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向制度化、精细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目前我国有跨省管道运输企业13家,共拥有长输管道4.5万公里左右,2016年输送天然气1950亿立方米左右。为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2016年10月,在总结国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实践经验、借鉴市场经济成熟国家通常做法的基础上,我委制定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改革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率先在重要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实现价格监管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的全覆盖。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上半年,我们组织12个成本监审组对13家企业按照统一方法、统一原则、统一标准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在此基础上核定了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如何核定的?

答:《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即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企业的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不同企业的管道运输价格。经过成本监审,共剔除13家企业无效资产185亿元,核减比例7%;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16%,核定准许成本242亿元。各企业核减比例不同,具体成本监审情况已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

关键词: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