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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土委:创新解决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租赁资源

2017-08-29 08:45:45      参与评论()人

一、政策背景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2017年1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7号,以下简称7号文),要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工作;2017年7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工作。

(一)国办发39号主要内容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国办发39号文提出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强调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39号文从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六大方面,对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两端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

一是在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方面,提出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等四种渠道。

二是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提出在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规定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三是在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特别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四是提出在税收优惠、金融、供地方式等方面大力支持住房租赁的发展。

五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六是在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方面,提出通过健全法规制度,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地方责任,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赁当事人居住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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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圳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