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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集团称参与联通混改40亿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股票质押

2017-08-23 17:59:3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8月23日,光启互联母公司光启集团,通过旗下深圳光启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光启”发布澄清函称,光启互联参与中国联通本次混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质押光启集团下属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而获得的融资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当天,有媒体发布报道,质疑光启集团旗下光启互联参与联通混改的认购资金来源问题。

中国联通系中国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之一。联通集团以旗下的A股上市公司中国联通(600050)为平台,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视为央企混改打出的头炮。

8月16日,中国联通(600050)发布混改方案称,拟引入10家战略投资者,交易总对价780亿元人民币。这10家战略投资者中,就包括光启互联。按方案,混改完成后,光启互联对中国联通的持股占比约1.88%,为此,光启互联将付出40亿元。

据光启集团介绍,该公司是一家在军民融合领域领军的尖端技术创新集团,主要从事超材料隐身技术、创新型航空器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产品被应用于国防军工、智慧城市与公共安全领域,此次参与联通混改的主体为光启集团旗下的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启互联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参与中国联通混改事宜,不属于光启集团旗下A股深交所上市公司光启技术(002625.SZ)或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光启科学(00439.HK)的下属公司。

对于参与联通混改,光启集团曾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公告称:“光启与联通具备良好的业务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前景,未来双方在产业及互联网、智慧城市、家庭互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业务技术领域上,将展开深度合作。”

附:光启集团关于光启互联的澄清函

有媒体对光启互联相关投资资金提出质疑,光启集团回应如下:

1,此次参与联通混改的主体为光启集团旗下的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启互联”)。光启互联为有限合伙企业,由光启集团下属全资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光启集团下属其他全资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相关全资公司等作为有限合伙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