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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聚焦防风险背景下金融如何规范发展(2)

2017-08-23 09:18:02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私募行业的成功实践证明《基金法》已经成为统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根本大法。对于落实《基金法》的措施,一是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厘清私募基金的本质与边界,明确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信托义务要求。二是在《基金法》框架下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更好发挥基金管理人的募集与投顾两种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温信祥认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比较强的监管,可以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为实体经济提供比较好的支撑。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表示,去杠杆不应被看做是洪水猛兽,最关键是能不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的杠杆对经济有好处。

    杨玲表示,去通道、去杠杆、去套利,是金融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敦促行业缩短业务链条,逐步杜绝无益于实体经济的监管套利,使得金融环境迎来了净化。

    杨玲认为,金融去杠杆的节奏是要兼顾宏观经济的运行和资本市场的承受度,需要一系列完善、全面的长效机制的安排。在她看来,严格的监管下,有两类机构将从中获得发展的机会。

    一是有核心金融资源优势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将“强者恒强”,银行业“头部效应”更明显。在同业业务纳入同业负债监管之后,过去几年那些业务类型单一、吸储能力差、主要依赖同业业务扩张的中小型城商行面临较大的压力。二是真正有投资实力的私募基金会迎来发展大机遇,投资机构将“去伪存真”。以私募为例,以往有的私募靠加杠杆、做金融掮客等方式盈利,但推高了金融成本,新的监管环境下他们将失去生存空间。一方面是劣币被驱逐后的资金将流向注重投资能力建设的私募;另一方面是来自银行端的合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