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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派两个月三遭银行提前索债:浦发要求补足8996万保证金

2017-08-23 09:17:1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8月21日晚间,酷派集团有限公司(02369.HK)发布公告称,酷派三家附属公司遭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起诉,要求补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996.7万元人民币。

公告称,酷派集团近日接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起诉酷派集团附属公司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第一担保人)及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二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

根据民事起诉状,浦发银行深圳分分行诉称其与东莞宇龙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根据协议,贷款行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1.7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自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第一及第二担保人与原告签订了相关的担保合同,共同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基于上述融资额度协议和相关担保合同,浦发银行深圳分分行与东莞宇龙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签订了《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和《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原告同意承兑以借款人为出票人、第二担保人为收款人,总金额为6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东莞宇龙公司提供30%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980万元。

2017年7月12日,借款人东莞宇龙公司依约缴存了1980万元保证金,原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依约开立并承兑了一张金额为6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12日。

另外,东莞宇龙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于2017年7月13日签订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和《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原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统一承兑以借款人东莞宇龙公司为出票人、第二担保人为收款人,总金额为人民币6257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借款人东莞宇龙公司提供30%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877.1万元。

2017年7月13日,借款人东莞宇龙公司依约缴存了1877.1万元保证金,原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依约开立并承兑了一张金额为6257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13日。

原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称,经调查发现,借款人东莞宇龙公司、第一及第二担保人(即: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和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涉及多宗诉讼案件,且重要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根据《融资额度协议》,两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相关的担保合同的相关条款所规定,上述情况已经构成借款人、第一及第二担保人对原告的违约,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