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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2月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2017-08-22 14:13:14    中宏网 记者:韩鹏飞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22日讯(记者 韩鹏飞) 记者日前从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发布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加快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在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成本监审基础上,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开展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加快核定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组织开展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测算工作,逐项核定。其中,新投产的宁绍直流、酒湖直流和已投产暂未核定输电价格的海南联网工程等3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核价工作。

定期调整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考虑到电量等因素波动,为及时反映真实、合理输电价格,决定定期对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周期暂定为三年。

鉴于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数量较多,决定分批推进,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成本监审,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测算、上报,2017年12月底前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完成核价工作。

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一方面,加快核定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其中,新投产的宁绍直流、酒湖直流和已投产暂未核定输电价格的海南联网工程等3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核价工作。

一方面,定期调整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的周期暂定为三年。

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成本监审,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测算、上报,2017年12月底前发改委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完成核价工作。

通知还强调,全面推进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改革工作是落实中发〔2015〕9号和28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包括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内的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的重要保障措施。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做好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测算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