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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水利部印发全国海堤建设方案

2017-08-21 17:11:27    中宏网 记者:韩鹏飞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21日讯(记者 韩鹏飞) 中宏网记者了解到,发改委、水利部印发全国海堤建设方案,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沿海地区防潮减灾体系,全国海堤长度达到 1.5 万公里,已建海堤达标率提高到57.1%,使受台风风暴潮威胁严重的重要城市、重要经济开发区域的防潮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健全完善海堤工程管理体制,提升海堤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海堤工程的正常运用和工程安全创造条件,确保海堤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方案指出,海堤是沿海地区抗御台风风暴潮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海堤1.45万公里,在防御台风风暴潮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沿海地区对防御台风潮减灾要求的不断提高,海堤建设还存在工程体系不完善、建设标准较低等问题。

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6年国务院批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重点海堤达标建设”、“以保护沿海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经济区、重要基础设施为重点,逐步构筑完善的沿海防潮减灾体系”的要求,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堤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项目安排、投资规划和政策措施。

为科学有序地加快海堤建设,方案强调,要把握好海堤建设的总体思路,科学确定海堤建设标准和总体布局,注意处理好海堤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好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滩涂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要按照深化水利改革的要求,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海堤建设和管理。同时,要提高全国海堤建设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会议要求,总体方案编制组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水利部门等参编单位要通力协作,加强与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按照工作大纲确定的进度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