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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2017-08-17 16:06:24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7日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共有四项主要任务。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统筹规划,切实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结合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网络商品投诉热点,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处罚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村商品市场治理,要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地区,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为重点,重点打击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弱势消费群体保护,加大对老年人用品、儿童用品、婴儿和孕妇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从重处罚侵害特定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服务领域执法实践,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水平。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重点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要求;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和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开展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强和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要督促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对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严厉惩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要通过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充分利用官网、微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不合格商品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商品质量信息。加强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