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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谷歌联名上书美法院:执法机构获取嫌疑人定位信息应设限

2017-08-16 15:37:2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这些公司在8月14日晚间递交了一份44页的“法庭之友”简报,简报文件聚焦在备受瞩目的一项争议上:警方在获得用户手机定位信息前,是否需要得到授权批准。

文件上的声明称,现在个人数据越来越多地被电子设备所搜集,所以在法律之下,更加需要保护隐私。声明说,用户依赖科技公司处理他们的信息是用于有限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用户也期待他们的私人信息被执法部门在毫无约束及批准的情况下遭到监视。

文件中列出了两个观点,一是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需要适应新的数字时代。

文件称,数字信息和设备无处不在,对现代生活至关重要,而使用数字技术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将信息传输给服务商,但用户希望保证这些数据处于隐私和受保护的状态,所以书写这封文件的“法院之友”,也就是这些科技公司,要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之下保护和尊敬用户隐私。

第二个观点是,模拟信号时代严格的规章制度应该让位于数字时代对合理的隐私期望的考量。

文件认为,用户信息被传输至服务商,并不能阻止对用户的信息保护,同样,一些无内容的数字信息也不应该被排除出保护范围。

这份声明文件出炉的背景是: 今年6月,法院同意审视来自Timothy Carpenter的起诉。

Timothy Carpenter在2013年实施了一起持械抢劫而被判定为有罪。美国联邦检察官通过使用从运营商处获得的“电话定位信息”找到了他,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法律执行者能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从包括运营商在内的第三方处,获得用户的电子定位信息。

Carpenter的案例被广泛关注,因为法院的最终决定可能会对数字时代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产生深远的影响。

Carpenter的律师、来自美国民权同盟的Nathan Freed Wessler表示,这些科技公司们的声明代表了他们在数字时代对用户隐私的捍卫。Wessler还称,美国电信巨头Verizon的参与至关重要,因为包括Verizon等众多无线运营商在内,每年都会被被执法机构请求上千次获得手机的定位记录。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司法部拒绝对此进行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