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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十八大以来268.7万吨违规洋垃圾被挡在国门之外(2)

2017-08-15 09:04:41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建立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制度,严控准入门槛;加强与环保部、海关总署、公安部等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流向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供货商和收货人。十八大以来,共撤销、注销违法违规供货商和收货人2000余家。

合理利用境外固体废物对弥补我国资源不足、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进口固体废物贸易相关方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洋垃圾非法入境层出不穷。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对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质检部门将严格依法履职,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调整检验检疫监管政策,完善和健全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体系,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洋垃圾入境,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任务。

一是严把国门,加强检验监管。《实施方案》明确要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调整后,质检部门综合运用风险预警、信息化等手段,严防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通过伪报、瞒报非法入境,保护国门安全。

二是严控质量,提高进口门槛。质检部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修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进一步加强夹杂物种类与含量的限制要求,提高废物原料进口门槛,严厉打击洋垃圾随进口废物原料夹带入境的现象,满足人民群众要求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水平的需求。

三是修章建制,完善监管体系。质检部门积极推动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及时修订部门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等,完善检验监管制度的顶层设计;立足检验监管职能,强化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检疫,供货商/收货人监督管理,统筹运用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突击稽查和重点监管、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等手段,建立健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严守国门安全底线,坚决将有毒有害物质拒之于国门之外。

四是内强基础,加强能力建设。质检部门继续以环保标准、鉴别导则为指引,充分发挥技术执法优势,推动和加强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实验室建设,解决固体废物鉴别难问题,为严格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防止固体废物以普通商品的名称混入国门。

五是积极协调,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与海关、环保、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配合,协调部门间法规、标准、程序的衔接,提高查验针对性,形成合力,打好组合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