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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监管不能让交通部门单打独斗

2017-08-14 09:08:1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网约车管理新政出台以来,在监管和执法层面暴露出三方面问题,包括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对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真实、及时的数据接入;监管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新规的行为处罚手段和力度有限;针对网约车监管的法律依据存在空白。业内人士呼吁,对企业的“紧箍咒”不要没事总念,但不能没有。

记者采访中发现,从交通运输部到各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监管最大的难题是数据接入未落实。而掌握平台车辆运行数据是监管和执法中最重要的一环,不掌握数据或数据滞后造假,不仅导致线下执法难度加大,且难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更难确定证据,导致监管“落空”。

没有真实、实时的网约车平台数据,直接导致监管查无实据。上海市交通委执法大队副总队长徐伟说,网约车新政执行以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外地牌照的非法客运在网约车平台上有所减少,但是减少到什么程度,没有数据。

尤其是针对“顺风车”的管理难度更大。“我们在地铁站等车辆集中的地方进行检查,有的司机就说自己是顺风车,按照管理规定,顺风车每天只能跑两趟,超过两趟就属于营运车辆,但这名司机究竟跑了几趟,我们完全无从掌握。”徐伟说。

目前,已接入网约车平台数据的城市还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况。此外,平台传送的数据缺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机构信息、运价信息、车辆保险信息,数据传输中主动中断等现象也一直存在。

记者调研了解到,网约车行业的许可与管理,跨交通、公安、通信、工商、工信、质检等多个部门,同时跨部、省、市等多个层级。虽然国家七部委与深圳市网约车管理办法都已明确“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并没形成合力,基本上是靠交通部门一家单打独斗。

“交通部门缺乏手段措施对事前、事中进行监管,负责对沉淀资金监管的部门往往更有办法。”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出租客运处负责人曾浩表示,如近期易到公司出现的问题,其实质是缴费者预充值、预付费和司机应收款项提现环节出现问题。对交通部门来说,易到还未拿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于非法营运,而交通部门能做的只能是查扣车辆,禁止非法行为,但是此类执法非但不能解决司机的问题,反而会加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