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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下月起 北京公积金提取5种情况仅需身份证

2017-08-09 11:03:07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9日电(记者 张泉)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推进与住房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让老百姓凭一张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新政从9月1日起实施。

中宏网记者了解到,《通知》首次设计了全新的提取申请表附表,覆盖了所有的提取类型。新规中被取消的证明包括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被取消的单据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预留印鉴卡》、《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和《提取记录单》。

另外,相关的申请材料也大幅瘦身。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房为例,简化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提取记录单》,简化后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表》。

《通知》对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简化之后,最常见的5种公积金提取情况,市民带上身份证,填一张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这5种情况包括:在北京市内购买商品房完成网签;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在京无住房且租房;法定退休销户等。公有住房、两限房、夫妻共同提取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只需再辅助一份相关材料即可。《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对于租房子住的居民来说,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无需再提交《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社保缴费证明》、《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和《提取记录单》,简化后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