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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西藏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突出浓郁民族特色

2017-08-08 15:55:1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批复提到,要加强对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要重点保护好八廓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等世界文化遗产,小昭寺、哲蚌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林卡”文化。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突出具有雪域高原和浓郁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

附:《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全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拉萨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雪域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拉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拉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32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地区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7.8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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