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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17-08-08 15:54:24    中宏网 记者:韩鹏飞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8日讯(记者 韩鹏飞)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了《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水电规规〔2017〕94号)(以下简称《意见》),哈密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绿色发展成为国家新时期发展战略。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能源局批复确定的新疆2020年水平新建抽水蓄能电站推荐站点。电站位于哈密市天山乡境内,距乌鲁木齐市约680公里。电站初选装机容量12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18.81亿千瓦时,年抽水电量24.98亿千瓦时,综合效率约为75%。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将提高哈密市风电、光电等开发利用效率和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外送电量中的占比,有助于推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建设和发展。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审查会议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后最终形成《意见》。《意见》指出,经过对三个方案优选对比后,同意报告推荐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247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761m方案。

据了解,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在《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审查意见》(水电规规〔2017〕94号)的基础上,督促哈密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土地预审批复、规划选址论证批复和移民安置规划批复等相关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