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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债转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亿元,且需纳入并表管理(3)

2017-08-08 09:03:1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曾刚告诉澎湃新闻,原以为债转股实施机构是新成立的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当初设想的是,如果债转股实施机构还有不良资产处置的话,那么它的业务空间可能会比较大,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也可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处理。但现在看来,这一机构的业务空间比当初设想的要小一些。

意见稿指出,实施机构应以债转股业务为主业,全年主营业务占比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应低于总业务或者总收入的50%。具体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从业务范围的限制上来看,几大国有行债转股子公司好像不是AMC,这也应该可以解释此前更名的问题”,曾刚指出,债转股实施机构不是AMC的简单重复。与原来预期的银行系AMC相比较,债转股实施机构被局限在了债转股相关的操作领域当中。“这也不排除做大了以后,发展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