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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市再出王炸!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一律不办理网签

2017-08-07 17:49:27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7日电(记者 张泉)8月2日,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10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广州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发展改革部门,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商品房价格监管。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此外,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要求备案价格在楼盘销控表明位置进行公开标示,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信贷措施,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通知》中指出,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坚决防范购房信贷风险,要严格执行借款人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

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此外,广州市住建委将牵头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合同抽检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发现在售、在建楼盘存在的违规销售行为。对违规销售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限期停业整改并暂停项目网签资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遵守房地产调控规定、违规销售情况严重的,可联合采取约谈企业或其控股股东的负责人、暂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在穗楼盘网签等处理措施,并视情况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采取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