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发改委:复制国内贸易流通经验 促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

2017-08-07 13:49:12    中宏网 记者:韩鹏飞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8月7日讯(记者 韩鹏飞)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

通知指出,9个试点城市可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通过规划建设立体商圈,引入光纤宽带、无线网络、智能交通引导、商圈APP 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打造智慧型商业街区;引入国际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商户拓展海外订单;支持龙头企业发起设立跨省域物流联盟;推动小商品市场的实体商户整体上线,在实体市场内设立网商服务区,促进商户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等。

据了解,在去年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内贸流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提升流通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实施流通升级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扩大流通对外开放合作,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内贸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此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了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9个试点城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现就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16项做法和经验。

(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包括:推进地方流通法规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流通执法模式、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9项做法和经验。

(三)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方面。主要包括:创新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及社区商业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等方面的7项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