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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7号令剑指政府采购乱象:告别“0元”中标

2017-08-04 18:00:54      参与评论()人

花最少的钱,买到最优质的商品或服务,即物美价廉,不仅仅适用于企业、百姓,也同样适用于政府。但怎样才能做到物美价廉?

2015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就已超过2.1万亿元(人民币,下同),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它就像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大大小小的中外商品服务供应商、承建商甚至部分采购者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

但政府采购过程中,时常暴露的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却饱受社会诟病。难道公家的钱好赚,花公家的钱不心疼?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今年10月1日起将施行财政部近日颁布的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87号令),替代2004年8月颁布的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18号令),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机制上规定了相关解决措施。

“0元”中标乱象

狭路相逢,价低者胜。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竞标场上这种“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甲方”的弊病由来已久。

2015年12月,安徽安庆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以0.39元/吨污水处理费震惊业界。据业内人士测算,按照正常环保达标要求,公认比较合理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报价应在60到80元/吨之间。两者相距甚远。

但这一震惊业界“最低价中标”的记录早已被刷新。今年3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中标公告显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0.01元中标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4月3日,辽阳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中标公告指,中国电信集团辽宁省辽阳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0.01元,中标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

投标人可以接二连三地以大跌眼镜的低价中标,我国的采购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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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多年的18号令虽然规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包括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三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最低评标价法也就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经常被采购者使用。

投标方压价甚至以远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后,往往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否则就无利可图。接下来,投标方提供的工程、商品、服务质量、效率可想而知。在工程建设领域,低价竞争造成的劣质工程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