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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上亿实缴资本为零,有投资公司钻政策漏洞欺诈后跑路

2017-08-02 09:26:00      参与评论()人

按照商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27类企业,其他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在认缴制下,公司股东在登记时只需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比如10年或者20年)缴纳注册资本即可。此举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

但记者采访发现,这项本有利于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的改革,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在现实中,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将公司注册资本设得很高,给人企业很有实力的假象,然后以此为“幌子”欺骗投资者。

2015年7月,新华社曾曝光吉林长春等地一些市民将血汗钱交给一些“注册资本达数千万元、但实缴资本为0元”的不法投资管理公司,却被公司卷走钱财一事。

如今,两年过去了,此类事件依然存在。今年7月18日,北京鑫星资产管理公司吴江分公司负责人杨某和闵某因非法吸储近700万元后跑路,被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宣称注册资本为2亿元,但实缴资本为0元。

7月19日,记者从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发布的《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十大典型案例》中了解到,涉嫌非法集资的10家投资类公司有8家的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有两家在1亿元以上。但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有3家企业的实缴资本为0元,其他5家企业则没有公示出资信息。

“一些老人就是看到企业的注册资本很高,觉得企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才选择投资的。”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负责人佟丽华说。

对此,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对《工人日报》记者说,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在便利了企业注册的同时,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无法对投资类公司进行事前监管,但有关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监管部门应细致解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律特点、蛊惑手段,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风险防范和实施有效监管,提前发现苗头、打早打小,避免更多人受骗。同时,进一步做好信息公示工作,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让其一处违法失信,处处受限。”盘和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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