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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耀斌:一些地方将房地产等纯商业化项目拿来包装成PPP(3)

2017-08-02 09:18:48      参与评论()人

二是要守住“底线”。要落实财预〔2017〕50号文要求,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三是要搭好“天线”。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PPP项目总体情况,对于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这里的项目不仅包括入库项目,也要包括未入库的项目,真正做到全口径统计。

四是要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第四,要压实管理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为了切实推动PPP规范发展,必须要压实责任、强化问责。

一是要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查处违规担保行为,加强对融资平台、产业引导基金、PPP等的规范化管理,制止变相举债。对于借PPP变相举债的项目,地方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

二是要强化财政部门管理责任。PPP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部门职责,明确PPP不规范操作的负面清单,逐级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另外,我们也将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规范实施。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部内有关司局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根据今天地方财政的发言,认真思考,加强协同配合,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细化完善政策制度,做好规范引导工作。会后,请金融司牵头梳理会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尽快上报,并抓紧印发进一步规范PPP发展的通知,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发展。另外,请大家把会议精神带回去,向厅党组和分管省领导报告。

同志们!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大家要把规范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PPP工作的基本要求,将PPP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PPP工作一定能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之上,更好地完善,更好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原题为《史耀斌:在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关键词:财政部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