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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持续 人保部强调做好高温津贴保障工作

2017-07-28 16:08:56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7月28日电(记者 贾芳) 自7月10日以来,南方出现持续高温天气,范围逐渐扩大。中央气象台7日开始发布高温预警,截至27日,已连续发布21天。高温范围波及南方13省份,目前,全国已有97个县市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40℃,19个县市突破历史极值,江浙沪地区尤为明显。

“建立高温津贴制度,是夏季对于高温劳作人员的特殊保护措施。目的是对劳动者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消耗给予补偿。”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持续高温天气下户外人员保障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卢爱红做出回应。

卢爱红明确表示,“在这么炎热的天气下还有部分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或者面临高温作业这样一些环境,确实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者补贴措施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他指出,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同时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近几年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发放方式、发放的时间长短、发放的水平等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一些地区还根据经济发展和地区的物价水平等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卢爱红强调,从2013年开始,人社部部每年夏季都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把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也作为重点检查的事项之一。

卢爱红表态,在高温津贴的保障方面,下一步将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夏季高温作业劳动保护,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指导用人单位完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三是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