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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价上涨 优抚人员家庭每月免收12立方米水费

2017-07-27 15:58:38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 7月27日讯 (记者 刘一乐)日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调查研究、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并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深圳市水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适时依法调整深圳市原水价格,将深圳市原水价格统一调整到1.06元/立方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适时依法调整深圳市自来水价格,将自来水综合价格统一调整到3.449元/立方米。

《方案》指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用水基本需求,继续对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深圳市优抚对象优待证》的优抚人员家庭每户每月免收12立方米水量水费。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改革措施三部分内容。水价改革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的水价政策体系。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结合;补偿成本与优质优价相结合;稳定价格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强化监管与鼓励创新相结合。改革措施包括完善阶梯水价制度等10条举措,方案通过优质优价、设立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和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水价形成机制,促进了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统一全市原水价格和自来水基准价格、简化水价分类、推动减少供水中间环节和确保公共财政对供水事业的投入等措施,促进了用户公平负担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单位用水超计划加价制度和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等措施,更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