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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7-07-27 13:49:05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 7月27日讯 (记者 刘一乐)日前,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经国家发改委审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贵州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结构和低电压等级输配电价。

《通知》明确,贵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2分钱(含税),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统调电量上网电价同步上调。调整后贵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0.3515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0.0336元)。

据悉,贵州将继续积极推进发电侧电市场化、适当调整低电压等级用户输配电价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