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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当前我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基本形成

2017-07-26 14:53:54    @国家发改委  参与评论()人

中新社记者: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的结果看起来就是一堆数字,请您给我们解读一下,这些枯燥数字的背后,能反映出哪些新情况、新变化?

彭绍宗:测算结果虽然是一些枯燥的数字,但却能够准确、全面、形象地反映出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近三年来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我们测算的近五年,2013年价格市场化程度比2012年提高0.35个百分点,2014、2015、2016年分别比上年提高0.48、1.29和0.56个百分点,近三年提升幅度明显提高,反映出近三年价格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第二,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大幅下降是价格市场化程度提升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为2.99%,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分别为1.45%和1.54%,与2012年分别下降了1.91和0.77个百分点。中央政府管理价格比重的下降对全国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的贡献达到了71.3%。

第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影响较大。2015年,我们放开了电信业务资费,影响当年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约0.56个百分点;放开多数药品、烟叶、民爆器材等专用商品的价格,还有部分竞争性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价格,以及建筑项目服务等专业服务价格,合计影响当年的价格市场化程度提高大约0.36个百分点。到了2016年,我们又放开了化肥、储气库用气价格,积极推动了电力直接交易,合计影响价格市场化的程度提高约0.4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测算的结果表明,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加快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后,当前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三个领域。

对于不足3%的政府管理价格,近年来国家积极建立健全定价办法、成本监审规则、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定价制度。下一步,我们将着力精细化、常态化、机制化,加快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让政府定价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对超过97%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依法强化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