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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拖着死不了?清理进入高峰期退出机制跟不上(2)

2017-07-24 09:13:0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经多次论证,重整计划最终确定为2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全额清偿,20万元以上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4.6股长航凤凰股票。2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1.64%,出资人股权让渡比例确定为33.33%。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

经过破产重整,在没有国有资产或外部重组资金注入的情况下,长航凤凰轻装上阵,在破产重整后第二年实现净资产1.2亿元,营业利润约2.2亿元,实现特困企业扭亏。

通过破产途径处置“僵尸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参与长航凤凰破产重组等多项企业破产案件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延岭等业内人士认为,对破产企业实施重整或清算,依靠法律程序,借助市场手段,在精准识别企业是否属于“僵尸企业”,确定哪种渠道进行处置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丁海湖告诉记者,多数“僵尸企业”停产或亏损多年,无法适应市场竞争,且欠账太多、账目不清,工商无法注销,依法走司法程序才更容易理清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