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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试点住房租赁市场改革 九部委发文要求国企带头

2017-07-21 09:55:06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宋兴国 北京报道

住房租赁市场改革试点,或将全面铺开。

近日,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国有企业要带头

一线城市房价高企背景下,居民租房需求进一步强化,租赁市场的发展受到中央层面的多次关注。

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

上述《意见》被视作租赁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提到的包括完善供地方式、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给予税收优惠等热点领域的发展意见,在近期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租赁市场政策中均成为重点。

因此,《通知》的相关表述,被认为是在租赁市场试点即将铺开的时间节点上,为各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定调”。

《通知》主要从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和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四个方面,布置了相关政策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通知》强调国有企业在租赁市场试点过程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多项支持政策中均明确提及国有企业。

在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方面,《通知》明确提出,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