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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商品房销售公证摇号细则 开盘前须公示房源及客户名单(2)

2017-07-20 09:10:34    上海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在监管力度上,《意见》明确,一旦发现开发商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说明当前上海商品住宅的房源依然紧俏,需要通过摇号来进行分配秩序的规范。从此次出台的具体细则看:一是做到信息公开,即可售房源、客户信息等均须公示备案,杜绝“捂盘”、关系户购房等违规行为;二是做到有效监督,以前是开发商主导开盘,现在则是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主导,包括摇号软件均由公证机构提供;三是事后追责,凡违规者轻则暂停网签、降低资质、列入黑名单,重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开发商向记者表示,今年5月上海出台公证摇号政策后,确有开发商旗下项目开盘时想请公证处前来公证摇号,却被公证机构以“尚未准备好”为由拒绝。“政策细则是有了,公证机构的摇号软件等技术支持是否已经完善到位?公证机构也有市、区等多层分级,是否均可提供符合规定的公证服务?这些操作层面的细节,还得跟相关机构沟通之后才知道。”该房企人士表示。

针对《意见》中公示准售房源和意向客户名单的要求,也有开发商指出,这是否会侵犯购房客户的隐私权,其中的尺度如何把握?这些实施细节还需在具体操作中与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