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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效果明显 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收入增加5.6元

2017-07-18 18:00:17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7月18日讯(记者 韩鹏飞) 中宏网记者7月18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改委与降成本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一道,在对2016年降成本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一揽子降成本新举措。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发改委在推动企业将成本方面,一是简并增值税税率,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四是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试点实行有关税收抵扣政策。五是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七是推出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等一批降费措施。八是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22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九是明确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全国联网,一地办证、全线通行,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综合个地方去成本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降成本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降成本效果不断显现。2017年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0.3元,同比增加5.6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6.0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45个百分点。

此外,发改委还会同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推进降成本要组织落实好的8个方面重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六降低、一提高、一引导”,即:降低税费负担、降低融资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人工成本、降低用能用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一提高”即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一引导”即引导企业内部挖潜。为确保将这些部署落到实处,发改委将结合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督促有关方面强化细化工作措施,以加强督导检查为抓手,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