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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税延养老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2017-07-06 09:13:41    中国证券网  参与评论()人

7月5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袁序成就商业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袁序成表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从研究论证到落地实践需要一定时间,在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目前,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已明确,要在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袁序成表示,目前,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一是从开展时机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将商业养老保险定位于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所以说,时机已成熟。

二是从开展条件来看,经济条件、法律条件、舆论条件都已具备。从经济条件看,国外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这样一项政策。我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元,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经济基础已经具备。从法律条件来看,这几年,我国各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比如正在推进保险法的修订工作;财税方面法规制度建设,包括税收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这些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一个法制基础。从舆论条件来看,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提出已久,社会各界期盼已久。

关于出台后在落地实施方面的难点。袁序成表示,一是在征税方式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直接纳税操作相对复杂。与税优健康险相比,税延养老险更为复杂,税收递延是当期免税,领取时还要缴税,操作流程复杂、业务延续时间长。并且单位并没有配合员工个人投保的强制义务,因此客观上会影响个人购买意愿。如何理顺简化税收递延操作流程,使消费者投保更为便利,是操作层面的一个难点。

二是在社会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方面,一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的,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税优力度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从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优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对基本保障较高、待遇较好的单位职工来说,吸引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