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带薪创业”新政出炉
来源:新京报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6种模式供选择,可保留基本工资
新京报讯 (见习记者倪伟)在人社部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出台3个多月后,昨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对市属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六种模式”下的创新创业,集中出台组合式支持政策。
6种模式鼓励当“创客”
3月22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此次北京出台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支持政策旨在破除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助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
北京本次集中出台的组合式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明确了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
创业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
实施意见对可以享受支持政策的人群进行了划定,创新创业的人员范围,是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人员辞去领导职务的,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具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的管理人员,都可以离岗创业,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加快科技创新。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所属的科研机构中拥有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职院校、中专技校等职业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也适用于该政策。
这位负责人强调,创新创业内容必须与自身的科研成果相关,必须以科研成果转化为目的,否则不适用该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蓓说,该实施意见制定的目的,就是要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以前从事科研转化人员,往往是业余工作者,在私底下搞成果转化,今后要支持他们搞,并且建立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制度体系。”陈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