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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机构支付牌照未获续期

2017-07-03 13:12:08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央行日前公布的公布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予续展。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这八家机构之所以牌照未能获得续展,存在多重原因:有的机构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有的机构存在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行为;有的机构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了解,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上海市)。但该公司多年未实质开展业务,持续亏损。截至2016年末,累计亏损9082.86万元,占实缴货币资本的60.55%,公司经营难以为继。

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陕西省)。监管部门在2015年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3393.73万元,并造成备付金资金缺口2325.04万元,严重危害客户资金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

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该公司多次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等重大事项,通过违规变更股权结构,将控股股东由北京交广传媒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七分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该公司违规变更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上述变更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

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欧柯莱地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多次股权转让行为,导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多次变更,上述变更均未获监管部门批准,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另外,2013年以来,该公司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属于“僵尸”企业。

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西省)。其支付业务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和信息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公司未提供有效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安全证明材料;其核心业务系统外包且外包服务合同过期,支付业务连续性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