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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2017-06-29 09:26:47    经济参考网  参与评论()人

    6月28日,国新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近期八部委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药品短缺是一个全球性难题。目前,我国药品短缺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前“缺医少药”的普遍性短缺,而是少数临床必需的药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供应保障政策不够细化、相关环节衔接不够顺畅,部分药品临床供应紧张甚至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

    “药品短缺因素也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就像鱼精蛋白,这是一个心脏手术要用的必备药品,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可能会造成短缺。此外还有政策性因素。比如有时候各个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时有一个良好愿望,希望价廉物美,让老百姓尽量少一些负担,愿望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价格压得低,企业虽然中标了,但从长远来看,这个企业生产多就但是盈利不多,难以持续。”曾益新说,“对于这样一些情况,理论上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调节保障药品供应。但是市场机制这只手对于刚才我提到的某些因素并不具有完全的干预能力,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还得出手。”

    针对这类问题,《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突出了两方面特点。曾益新介绍,一是强调问题导向。首先通过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在目前每个省份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同步开展了短缺药品的监测分析工作,目前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近段时间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经一揽子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