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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部分央企业绩不实 近年虚增利润202.95亿元

2017-06-23 17:35:16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提出,在审计中国石油、中化集团、中船集团等20户中央企业过程中,发现18户企业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

以下为报告节选:

中央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中国石油、中化集团、中船集团等20户中央企业。这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改进经营管理,推动低效无效资产退出,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业绩不实、负担较重。审计20户企业发现,有18户企业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至2016年10月,9户企业认定的下属187家“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难度较大;抽查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事项中,有1348项未有实质进展。

(二)部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抽查20户企业842项境内重大投资、股权收购、工程建设等业务发现,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风险605.88亿元;抽查155项境外业务发现,因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不到位等,有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还发现超标准办会、购车、高档消费等问题5.19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企业通过整改,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