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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将于年内发布

2017-06-23 09:22:3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税务总局22日签署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包括信用法在内的立法研究已经展开,15项信用领域国家标准拟于年内发布。

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的立法研究已经全面展开。同时,和国家标准委开展信用信息相关标准研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截至目前,已发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28项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并有15项标准已完成报批,拟于年内发布。

针对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表示,未来将共同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双方共享纳税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用信息,共同推动纳税信用和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同时,建立联合奖惩长效机制和反馈机制,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在有关资金和企业债券申报过程中,共有1500多家失信企业受到限制,涉及金额逾1000亿元。同时,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涉金融等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都已经开始取得明显效果。未来,联合奖惩的力度会更大,涉及范围会更广。

据了解,全国信用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于2015年、2016年先后组织了两批、共43个城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批复同意了长三角地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目前,城市试点示范和信用状况监测工作不断深入,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信用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日趋完善。目前共有约130家企业征信机构和约100家信用评级机构在人民银行系统备案并开展业务,有8家机构正在进行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目前已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运输物流、盐业、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电子商务、应急管理等9个领域,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

连维良表示,建立信用联动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未来将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有效打破“信息孤岛”,既做联合监管的“加法”,又做优化服务的“乘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