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现状调查"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广州市累计投放车辆超过70万辆,注册用户数超过750万,为市民短距离出行以及公共交通换乘接驳提供了新的选择。
昨天,广州市交委发布了"广州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现状调查"和《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6月20日~7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有"共享单车出现首个倒闭公司"的消息,提及平台企业退出市场终止服务给用户带来风险,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平台在广州终止服务前30天须正式告知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冉冉
热点条款一:
骑车须实名制注册登记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企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者须年满12周岁,企业不得为未满12周岁市民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平台企业须与用户签订格式规范的服务协议,明确车辆使用、停放等方面的准则和要求,建立个人用车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和文明用车奖励机制,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用车习惯;用户应当事先了解用户服务协议约定、收费标准等内容,了解车辆租还操作流程,并准确提供本人注册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管理,推动企业之间用户个人用车信用评价以及现场巡查运维力量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共同提高行业的运营管理效率。
热点条款二:
禁止"私锁私占 丢弃车辆"
在租赁、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过程中,用户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服务协议的约定,禁止私自占用、蓄意破坏或丢弃车辆,自觉文明骑行并按规定在允许的地方规范停放。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支持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利用现有的合法宣传平台开展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规范使用以及停放的公益宣传和志愿者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热点条款三:
"重投放 轻维护"被禁止
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到广州后就不管的做法,被明确禁止了。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建立健全投放车辆的网格化巡查运维服务制度,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运营区域面积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和专业管理服务团队,并在非公共区域自行设置车辆中转、维保场地,提高现场处理响应速度,做好现场巡查、停放秩序和运营调度管理,以及车辆日常维保、故障检修、车身清洁等运维服务,及时清理乱停放车辆和回收、淘汰残旧、破损等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确保车况安全整洁、停放秩序良好。
同时要求平台企业及时升级更新APP,提醒用户安全文明骑行和规范停放车辆;不断完善APP引导功能,推广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措施,并与经济手段、奖励机制等相结合,督促用户在安全、适宜区域骑行,按规定规范停放车辆。